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5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譚耀豪裁定案件性質嚴重,判處監禁10年。其中兩個月兩日與前一案同期執行。 黃之鋒囚車進入高等法院。香港文匯報涂穴攝 黃之鋒囚車進入高等法院。香港文匯報涂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