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宁银罚决字﹝2025﹞4-7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其罚款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28.5元。
段某(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某纾(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曹某(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分别为罚款1万元、罚款1.2万元、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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