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天台农商行因“未按规定承担贷款业务抵押登记费;员工与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0万元,相关负责人谢俊、谢相银被警告。
版权声明:中讯社(中国通讯社,CNSO)原创稿件欢迎全球媒体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
转载声明:本社转载稿件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社观点与立场;如认为相关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chinanewsonline@yeah.net 联系我们。
风险提示:本社发布的市场、财经类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声明:本社转载稿件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社观点与立场;如认为相关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chinanewsonline@yeah.net 联系我们。
风险提示:本社发布的市场、财经类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