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7月25日电(记者徐思钰)记者25日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获悉,自7月24日22时起,海河防总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海委将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自7月24日15时起,海河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海委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应急响应预案》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雨水情和汛情,经研究,自7月24日22时起,海河防总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海委将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海河防总、海委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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