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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1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开展首次涉税信息报送
2025-10-17 · 文/赵建华 · 来源/中新社 · 原文出处

中新社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6日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进展顺利,超4100家境内外平台已进行首次报送。

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有关要求,平台企业首次向中国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截至10月15日,已有6654家境内外平台报送平台自身的基本信息,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平台数量已达4100多家,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六成,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报送的涉税信息来看,各平台总体能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特别是部分境内外头部平台积极主动提高报送数据的准确率和规范性,较好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上述负责人提醒,所有平台企业需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工作,对目前尚未报送的平台企业,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培训辅导和提示提醒力度。同时,严格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个别平台为平台内从业人员违规批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试图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以达到骗享有关政策、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有的平台、中介机构教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通过分拆收入、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隐匿收入逃避监管。

《规定》配套公告明确,通过为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唯一标识码以及其他方式违规引导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或者分拆收入,均属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境外互联网平台为中国境内经营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也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涉税信息,境内经营者通过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以规避涉税义务,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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