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盈盈)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將於2027/28學年起修訂資助大學課程學額的資格,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對獲批來港的輸入人才子女,當局明確要求須先居港滿兩年,方可申請八所資助大學及其他專上課程資助學額,否則需要繳交與非本地生水平一致、高三四倍的學費。
今屆中學文憑試(DSE)共有四所內地港人/港澳子弟學校獲考評局批淮成為「與考學校」,共有約230名考生於三個內地試點考場應考,人數較2024年DSE增加約一倍。四所內地與考學校包括深圳香港培僑書院龍華信義學校、廣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廣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學校及東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
對於申請本港大學資助學額的新要求,有意見關注,若經人才計劃下受養人簽證獲得身份證的學生,如就讀在內地認可的港人/港澳子弟學校,是否仍然需要在港居住兩年才可申請八大資助學位。就此,教育局發言人今日回覆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內地港人/港澳子弟學校並非香港的學校,故不能獲得豁免,經人才計劃下的受養人子女,仍需在港居滿2年才可獲資助就讀本港大學。
不過,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學生,即使在內地港人/港澳子弟學校,則仍可申請1.5萬個八大一年級資助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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