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機場警區昨日(4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懷疑違禁物品,而該件手提行李屬於一名擬前往美國的17歲本地女子。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並作出調查,及後該名女子因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及《航空保安條例》被捕。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於其手提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胡椒噴霧及一枝懷疑伸縮棍。她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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