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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严控房地产开发用地
2026-03-11 来源:中讯社

中指研究院最新发布《重磅!严控房地产开发用地》。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内容涵盖13个方面,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供给、城市更新用地等方面。

1、健全增存挂钩机制,盘活存量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原文:对实现“一张图”联网的省(区、市),实施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总量管控机制,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十五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省(区、市)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中指解读】一方面,对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联网的省份,由省级政府统筹“十五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从省级层面把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将限制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也将对房地产用地产生间接约束,同时增加了省内建设用地的统筹调节灵活度,有利于保障更为迫切的建设用地需求;

另一方面,要求各省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即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要“先盘活、再新增”,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能比盘活存量土地(如闲置、低效、批而未用的土地等)规模多,推动地方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有利于推动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本次政策导向较为鲜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盘活存量倾斜,用增量倒逼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根据中指不完全统计,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28个省市已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的总金额超7700亿元,专项债实际发行超3350亿元,占比约43%。

2、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预计未来房地产开发更依赖于存量盘活、城市更新等路径

原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中指解读】本次对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刚性约束,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同时,“原则上”也体现出留有余地,引导资源向产业、民生等方面倾斜,整体与当前房地产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的思路较为一致,有利于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预计未来房地产开发用地新增供给或受限,行业将更依赖存量盘活、城市更新等路径获取开发资源,在此过程中,企业应加大城市更新、旧改、低效用地再开发布局,积极探索存量盘活模式。

基于现有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中指研究院能够为各地政府、广大城市更新服务商提供“十五五”城市更新业务专项规划研究、城市更新发展调研报告、城市更新评价指数研究、城市/企业城市更新发展报告/白皮书、城市更新企业对标研究、城市更新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城市更新项目测评等服务。

3、突破零星土地用地审批限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政策支持

原文: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到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保障性住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和零售商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可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

【中指解读】本次政策进一步放松零星土地的用地审批限制,允许城中村改造中的零星土地用于民生保障类的房地产配套,有利于解决城市更新中零散土地难以开发利用的痛点,对城中村改造带来利好,也进一步表明土地资源向保障性住房、民生配套倾斜。

4、简化城镇开发边界内征地流程,有望为城市更新提速

原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中指解读】此前,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搞成片开发,必须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省级政府审批,明确公益性用地比例、开发时序、效益评估等,一般方案编制与审批周期较长。本次政策大幅简化了城镇开发边界内成片开发的征地审批流程,直接利好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等的落地速度,进一步激活城镇存量空间。

38号文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中涉及房地产的核心内容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强化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盘活挂钩,简化城镇开发边界内成片开发征地流程,支持城市更新与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整体上严控商品房新增用地、鼓励存量盘活与城市更新,资源向民生类需求倾斜,推动房地产向存量提质、服务民生的方向侧重。


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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