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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一戶一社工」是正確及應有之舉 社會應給予點讚
2026-03-14 来源:香港文匯網

●社署社工團隊早前到過渡性房屋探訪宏福苑居民,慰問他們的生活情況,仔細了解每戶的福利需要。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健怡)社會福利署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推出「一戶一社工」服務,為約1,980戶居民提供輔導和支援,與居民走過復常之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社署約 2,000名社工可以說是全體動員,形容是「史無前例」,除社福及心理支援外,不少其實不屬於社工負責的工作,但「一戶一社工」也有兼顧,顯示他們很有擔當,社會應給予支持點讚。

社會應給予點讚

孫玉菡表示,宏福苑火災涉及人數多、受助規模大,政府採用「一戶一社工」模式是正確及應有之舉,又形容社工人手幾乎全體出動,面對的問題眾多且從未遇過,包括居民安置、捐款申請等,並非恒常社工工作。為減輕居民奔波及煩惱,社工肩負更多責任,同時協助反映居民需要,政府當初果斷推出有關安排是正確的。

對有社福界中人稱,人手有限但工作量無限下難以應付,他表示,理解「一戶一社工」的工作並不容易,而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十分重要,更是最大的鼓舞。同時,特區政府會提供實質支援,例如在處理他們的交通津貼上更有彈性、假期安排等讓他們更安心。

孫玉菡認為,現時社工的工作已十分順暢,估計隨着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得以落實,社工在宏福苑的工作亦會慢慢回復到較為平穩的狀況,但部分有家人在大火中離世或本身需要較多社福協助的家庭,相信需要跟進支援的時間會很長。

根據有關安排,社署的「一戶一社工」為受影響住戶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務及其他支援,另有兩至三名公務員協助,以團隊或小專班形式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其中社工發揮專長,主要提供情緒支援、心理輔導或長者殘疾人士暫託服務等,協助的公務員則陪伴住戶前往覆診等,將支援服務做得更到位。

宏福業主倘接受政府安排 無硬性規定「30天遷出」

香港文匯報訊 有傳媒近日引述個別大埔宏福苑業主聲稱,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天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亦不再有租金補助,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澄清,此說並不屬實。發言人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如業主有任何疑問,亦隨時可與「解說專隊」聯絡。

可按需續暫租過渡屋

房屋局昨日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的遷出安排,30天並非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上述安排同樣適用。

在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

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賬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賬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他們的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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