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單位曾用發泡膠封窗。就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今日(20日)在宏福苑聽證會指,工程顧問鴻毅在工程初期已提醒發泡膠易燃,建議使用夾板,惟承建商宏業以其保護窗戶效果理想為由堅持使用。
宏業曾接獲居民投訴影片,顯示發泡膠起火後持續燃燒,回覆指封窗所用發泡膠不會因煙頭接觸而燃燒,「但如果持續用明火燃燒則另作別論」,法例未訂明不能使用相關物料。
杜淦堃指,宏業後續將部分阻燃發泡膠板混入非阻燃板中,「情況與(混用合規與不合規)棚網類似」,惟新阻燃板僅安裝在部分之前未有安裝發泡膠板的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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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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