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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迫客購物處「極刑」 日月星旅行社釘牌
2026-04-14 来源:香港文匯網

●旅監局強調,旅行社、導遊或領隊在經營旅行代理業務或執行職務時,均須恪守牌照條件。圖為內地旅行團在尖沙咀觀光。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內地媒體早前報道,有訪港旅行團涉嫌強迫團員購物及推銷產品。香港旅遊業監管局隨即聯絡內地相關部門展開調查,昨日公布調查結果,決定撤銷涉事的日月星旅行社及相關導遊的牌照。這是旅監局成立以來首次引用《旅遊業條例》撤銷旅行社及導遊牌照。有旅遊業界人士表示,旅監局今次決定有震懾作用,導遊一旦被「釘牌」等同永久喪失導遊資格;而涉事旅行社更有可能面臨被刑事檢控,比過往由旅遊業議會監管行業操守更辣、更能有效保障香港旅遊業的聲譽。

旅議會總幹事楊淑芬表示,涉事的日月星旅行社以低團費吸引內地遊客,團費僅為30元至40元,參與者多被帶往珠寶行、藥房等地進行消費,並通過威迫購物獲取收入,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香港旅遊業的形象。

涉首季涉四宗威迫團友購物

●被撤銷牌照的日月星旅行社,其位於尖沙咀漢口中心的辦公室大門被用紙皮封實,無人應門。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 攝

昨天,日月星旅行社位於尖沙咀漢口中心的辦事處有職員以紙皮遮擋。翻查旅監局資料,同一單位地址亦有其他旅行社註冊。

旅監局的調查顯示,日月星旅行社涉嫌在今年1月至3月,涉及四宗威迫內地入境團旅客購物,就個案主動調查。其間亦發現,導遊曲華上月接待旅客,在車程途中威脅不消費旅客要補回團費差額,並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據了解,涉事旅行團收費數百元。

旅監局認為,日月星旅行社在接待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參與者不會受到威迫購物的情況,變相縱容涉事導遊曲華,有關行為不僅嚴重違反牌照條件,還對香港旅遊業的聲譽造成重大損害。旅監局在考慮調查結果後,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決定撤銷日月星旅行社及涉事導遊曲華的相關牌照,並表示將繼續跟進調查,不排除採取進一步的紀律制裁或刑事檢控行動。

旅監局強調,無論是旅行代理商、導遊或領隊,所有持牌人在經營旅行代理業務或執行職務時,均須恪守牌照條件。

對於涉及入境旅行團的牌照條件,旅監局特別指出,旅行社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包括提供清晰指引及適當培訓,主動了解旅行團參與者是否曾受制於威迫購物,並確保隨團領隊具備相關資格。

局方強調,違反牌照條件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旅行社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導遊或領隊則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廉價接團 進取方式推銷產品

有導遊業界人士坦言,當前香港導遊日薪已達1,000元底薪,本身並無跑業績的壓力,不排除是部分從業者貪得無厭,暗中挑戰法律底線。不過,日月星旅行社的操作方式也可能是冰山一角。有業界人士爆料,香港現時仍有8至10間旅行社暗中採用類似「擦邊球」方式經營,一般以平價接團,但為了增加收入,以相對進取的方式推銷產品,令強逼購物的情況又再死灰復燃。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香港旅遊業的聲譽,還對內地遊客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業界呼籲同行潔身自愛,不要因短期利益觸碰法律紅線,並強調香港旅遊業剛從疫情衝擊中復甦,應珍惜來之不易的機遇,共同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

立法會議員姚柏良表示,旅行代理商現時整體面對經營環境並不容易,但這不能形成劏客理由。「旅監局成立以來,是第一宗因強迫購物而被撤銷牌照的旅行社、旅行代理商,看到當局對這方面的重視。」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江旻憓則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旅監局透過嚴格執法與主動協調「雙管齊下」,為業界掃除害群之馬,重建國際信譽。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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