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特區政府保安局與香港消防處今日(6月5日)聯合舉辦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的持份者諮詢會,讓業界代表及相關持份者更深入地了解立法建議並提供意見。消防處會後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衷心感謝業界人士與持份者出席,就實務執行與法規細節踴躍發言,特區政府將會充分考慮透過諮詢會和公眾諮詢所收集的寶貴意見,全力為修訂條例草案進行定稿,並爭取在2026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公眾諮詢經已正式展開,歡迎市民在6月25日或之前踴躍參與,齊心完善條例,共同鞏固香港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有份出席諮詢會的灣仔區防火會主席周潔冰會後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自己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今次對於《消防條例》的修訂工作,並對保安局及消防處的工作表示肯定,認為今次改革相關注冊制度,透過引入續期制度並加強紀律機制,能夠提升消防裝置承辦商及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與問責性,令市民對消防裝置的維修保養更有信心。
她指出,過往曾有消防系統在無人知悉下被關閉,火警一旦發生便有可能釀成嚴重後果。新安排確保消防處能夠及早掌握情況、即時跟進,堵塞漏洞,保障生命安全。
周潔冰又強調,物業管理公司是大廈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新制度進一步釐清物管在日常保養、安排檢查、統籌維修及通報關閉等方面的責任,有助物管與註冊承辦商緊密配合,將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到位,為居民築起更可靠的安全網等。
另一出席者、沙田區防火會主席唐學良亦表示全力支持有關修訂,並指出自己曾接到不少街坊投訴,指公共走廊與樓梯被雜物阻塞,影響火警逃生。以往依賴繁複的法律程序,處理時間過長。新制度下,消防處可即時罰款,迅速清理嚴重阻塞物,既提高效率,也具備強大阻嚇力。
他並支持政府要求大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面火警演習,定期演練能顯著提升居民的逃生意識與應變能力,避免火警發生時出現混亂,有效保障街坊生命安全。
唐學良又認為,是次修例引入的「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清楚訂明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大廈,由持牌公司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歸屬更明確,有助提升大廈日常消防管理水平等。
諮詢文件
責任編輯: 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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