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8月8日电(记者 王朋)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规定,决定自8月8日18时起,将兰州市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洪水防御Ⅰ级应急响应。
8月7日以来,兰州市多地出现大范围强降水,截至8日12时,最大降水量出现在榆中县,达220.2毫米。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榆中县城关镇、马坡乡、小康营乡、夏官营镇等多个乡镇受灾。截至目前,山洪灾害已造成10人死亡、33人失联。
目前,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甘肃省水利厅提示,预计到8月9日8时,甘肃省天水市、陇南市、定西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等部分地方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各地各部门需要压实防御责任,防范局地因短历时强降水引发的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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