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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
2025-12-1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原文出处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轻微免罚、重违严惩。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南开区玉姐大宝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项目案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自2024年11月开始制作销售“Q弹小皮蛋”冷食类食品并售卖,且未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登记。至现场检查时,共计售出冷食类食品“Q弹小皮蛋”4份,违法所得56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2025年3月19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天津市南开区玉姐大宝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经营项目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二、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唐山曹妃甸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因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下架过期食品,销售了1瓶过期青梅绿茶。当事人主动对购买过期青梅绿茶的消费者进行退赔,并对未售过期食品进行销毁,本案货值金额101元,违法所得3.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能够如实说明食品来源,2025年3月25日,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唐山曹妃甸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三、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吉林市昌邑区梅子食品商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散装食品案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散装食品“友盛水蜜桃干”,货值金额共16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后及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6月11日,吉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吉林市昌邑区梅子食品商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四、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都区浦头镇小文日杂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美汁源汁汁桃桃”饮料于2025年3月6日超过保质期限,保质期过后当事人共销售1瓶,售价4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相对人对涉案未售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2025年4月21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江都区浦头镇小文日杂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五、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榆炸鸡腿店食品经营过程控制不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案

樟树市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原材料与清洁工具未进行明显分区存放,导致加工过程具有食品污染风险等问题。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2025年10月20日,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临榆炸鸡腿店食品经营过程控制不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六、河南省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濮阳市四合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濮飨燕绿豆粉皮产品标签未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且属于食品经营环节,能够如实说明食品来源,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2025年3月17日,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濮阳市四合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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