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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黃金周前衞生署加強執法 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2026-04-28 来源:香港文匯網

衞生署人員巡查一間藥房。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內地勞動節黃金周(五一黃金周)將至,衞生署今日(28日)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巡查各區的「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藥房)、「列載毒藥銷售商」(藥行)及中藥材零售商,重點針對遊客較多的地區,以監察其遵守法例及執業守則的情況。同時署方會加強打擊非法使用「藥房」標識,以及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及中藥材的違規行為。

衞生署指,相關巡查行動屬全年恆常執法工作,今年首季已進行約4500次此類巡查。在針對有店鋪違法使用「藥房」標識、藥房名銜方面,衞生署提醒公眾,包括遊客,在購買藥物時可憑附件一所示的標識來辨認店鋪是否註冊藥房。

由去年4月至今年3月,已有7家並非註冊藥房的有限公司和1名並非註冊藥房的零售店鋪東主因在其處所展示的標識,近似藥房訂明式樣標識而被定罪,分別被判處罰款3500元至3.2萬元。同期,24家公司和5名人士因銷售及/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而被定罪,分別被判處罰款1000元至1萬元和監禁2個月。

針對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第1部毒藥(包括抗肥胖症藥物)及中藥材的違規行為,衞生署指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收集情報、採取主動巡查及嚴厲執法。如有需要,亦會與相關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

為便利公眾識別註冊藥房,衞生署已編制識別註冊藥房的標籤。政府新聞處圖片

過去一個月,衞生署已向2間未持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發出牌照的藥店就違法使用「藥房」標識,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非法銷售第2部毒藥;及3間註冊藥房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和未將第1部毒藥存放在上鎖容器內等作出執法行動。行動中,總共檢獲超過100種受管制藥物。

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和中成藥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樣式為「HK-XXXXX」而已註冊中成藥的樣式則為「HKC-XXXXX」(XXXXX為一組五位數字)。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和中成藥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市民切勿自行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

此外,自行購買受法例管制藥物(包括減肥藥物,例如「利拉糖肽」)有健康風險,除了未經醫生評估個人健康狀況,亦難以確認藥物的正當來源,而且無法得知藥物在運輸過程是否儲貯恰當(尤其須冷鏈保存藥物),其安全、素質以致效能均無法保證。含有「利拉糖肽」的抗肥胖症藥物,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必須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政府新聞處圖片

為便利公眾識別註冊藥房,衞生署已編制識別註冊藥房的標籤,並發送到各註冊藥房以張貼於藥房當眼位置。消費者可透過掃描藥房展示的二維碼,獲得註冊藥房的資料。

市民及旅客亦可以到醫健通網址(app.ehealth.gov.hk)下載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並用首頁的「查牌易」掃描器掃描任何藥房張貼的標籤上的二維碼。若有關藥房已經註冊,就會顯示「這是一個發給持牌藥房的二維碼」字句,及該註冊藥房的詳情。至於中藥材零售商,持有人均須將設有二維碼的牌照展示於經營處所內的當眼位置。市民掃描二維碼後可連結至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網頁查閱有關牌照的資料。

市民亦可到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查閱藥物牌照商(包括「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的名稱及地址。至於中藥材零售商,市民可到管委會網頁查閱中藥商牌照的名稱及地址。

為方便內地旅客區分香港的藥房,衞生署亦已在WeChat的官方帳號詳列有關到香港藥房購藥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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